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簡稱強積金)是透過立法,為全港所有就業人士而設的退休保障制度。
法例規定,除了部分豁免人士之外,凡十八至六十五歲的僱員和自僱人士,都必須參加。
法例亦規定,僱主必須為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強積金計劃法定供款額是由僱主和僱員根據僱員入息各自供款百分之五,加起來便是百分之十。供款一般是每個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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